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川教资《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〔2016〕05号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时间安排:
(1)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:
10月11日——10月18日;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 www.jszg.edu.cn);报名时间段:每个工作日8:00-18:00。
(2)申请人个人材料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审查并汇总,在10月20日前报送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;
(3)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组织申请人填写《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1),在10月20日前将本部门表格电子档打包传至1291861036@qq.com邮箱。
2.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:
(1)本人填写并签字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二份)(双面打印);
(2)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(3)学历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(4)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证明(一式一份);
(5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(6)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(一式一份)(见附件2);
(7)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;
(8)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(证书使用);
(9)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或者《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》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(10)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(11)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或者《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》,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(12)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,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。
3.要求:
(1)“网上报名”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(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,应重新报名);
(2)学院人资中心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(含外聘教师)的申请;
(3)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初审,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,统一交到人资中心盖章;
(4)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领导签字,统一交由学院人资中心盖章;
联系人:康铃浠 陶建华
联系电话:0816-6357891
附件:1.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.doc
2.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.doc
人力资源管理中心
2016年10月8日